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,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乙太将调整《乙太规则》中滥发信息规则的实施细则,该规则变更于2013年9月18日进行公示通知,规则将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生效。
规则变更详情如下:
变更项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滥发信息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| 二、哪些是非实际交易信息,怎样发布这些信息会被处罚? 非实际交易信息,指该信息的目的并非用来达成基于乙太上本店铺的即时的成交。 心情故事、店铺介绍等无实际销售商品,纯粹供欣赏的信息,不允许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;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,包括乙太客信息、外部网站的链接等信息,不允许出现在商品详情、店铺信息等处。回收置换类信息也属于非实际交易信息,不允许发布。 虚拟类目号码类商品发布未按照一个号码一个商品的格式来发布,且未在标题中写明具体号码。例如:"杭州移动号码手机靓号 AAA 移动 上百个 皇冠热卖"; 乙太的商家,不能发布任何联系方式、银行账号、实体店铺地址等可能导致通过除支付宝外的方式成交的信息。 除了分销平台以外,乙太卖家均不得以招商、代理等名义发布商品。 | 二、哪些是非实际交易信息,怎样发布这些信息会被处罚? 非实际交易信息,指该信息的目的并非用来达成基于乙太上本店铺的即时的成交。 心情故事、店铺介绍等无实际销售商品,纯粹供欣赏的信息,不允许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;将成交的结果指向本店铺以外的店铺或外部网站,包括乙太客信息、外部网站的链接等信息,不允许出现在商品详情、店铺信息等处。回收置换类信息也属于非实际交易信息,不允许发布。 虚拟类目号码类商品发布未按照一个号码一个商品的格式来发布,且未在标题中写明具体号码。例如:"杭州移动号码手机靓号 AAA 移动 上百个 皇冠热卖"; 乙太的商家,不能发布任何联系方式、银行账号、实体店铺地址等可能导致通过除支付宝外的方式成交的信息。 在商品标题、商品详情、店铺、旺旺等中使用导购、团购、促销类网站的名称、LOGO等信息。如上述构成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,则根据《乙太规则》的规定进行处理。 除了分销平台以外,乙太卖家均不得以招商、代理等名义发布商品。 |
执行说明:
2013年9月18日—9月29日为整改期,请您结合宝贝体检中心提醒与自我排查,及时修改自己的商品信息。9月29日规则将正式开始执行。请您积极配合规则调整,对自己的商品信息进行修改。
上述内容将在生效日进行修订,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