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3-11-20 骗取他人财物条款新增保护性措施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保障乙太会员在乙太平台上安全安心地经营和购物,进一步防范非法骗取与欺诈行为的发生,将对《乙太规则》中骗取他人财物的条款内容进行补充,对于骗取财物的受害方,乙太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,主动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保护。
该变更于2013年11月20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3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。
变更详情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第六十条 骗取他人财物,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,非法获取他人财物,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。骗取他人财物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。 | 第六十条 骗取他人财物的,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,非法获取他人财物,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。骗取他人财物的,每次扣四十八分。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,乙太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、店铺监管、限制网站登录、限制旺旺登录等。 |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