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3-12-10 《乙太点券卡使用规则》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,将调整《乙太点券卡使用规则》,持卡人持乙太点券卡可在乙太超市进行购物抵扣,单笔订单抵扣上限及单个点账户单日抵扣上限由500000点提升为2000000点。
该变更于2013年12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3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。
变更详情如下:
变更项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2、持卡人(您)凭乙太点券卡可在乙太(www.yt333.com)网店进行购物抵扣(直冲、淘花、二维码、电子凭证、线下支付、旅游、保险、拍卖、医药馆、乙太超市、乙太预售等暂不支持,具体以您使用点券卡进行购物抵扣时的乙太公示规定为准),100点抵扣一元人民币。乙太点券卡不记名,不赎回、不挂失、不换卡。 | 2、持卡人(您)凭乙太点券卡可在乙太(www.yt333.com)网店进行购物抵扣(直冲、淘花、二维码、电子凭证、线下支付、旅游、保险、拍卖、医药馆、乙太预售等暂不支持,具体以您使用点券卡进行购物抵扣时的乙太公示规定为准),100点抵扣一元人民币。乙太点券卡不记名,不赎回、不挂失、不换卡。 | |
6、单笔订单抵扣上限为500000点,单个点账户单日抵扣上限为500000点。 | 6、单笔订单抵扣上限为2000000点,单个点账户单日抵扣上限为2000000点。 |
以上变更将于生效日进行调整,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3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