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4-05-14 竞拍不买规则和拍卖业务规范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了规范乙太拍卖市场的管理秩序,为交易双方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。乙太拍卖平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对《竞拍不买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》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》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》进行全面优化升级。
该规范于2014年5月14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4年5月21日正式生效。
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:
1、调整竞拍不买的定义;
2、调整竞拍不买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,增加“拒绝成交”的定义;
3、如买家竞拍不买的系乙太拍卖营销活动拍品或特殊拍品,则该等保证金由买家指定用途使用调整为赔付给卖家;
4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》中新增特殊拍品的定义;
5、买家应在“竞拍成功之日起三日内”支付拍品货款,调整为买家应在“竞拍结束之时起的72小时内”,按成交价格支付拍品货款;
6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》中【卖家操纵或干扰交易】,乙太将依照《乙太规则》中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,从每次扣6分,调整为每次扣4分。
变更详情详见: 《竞拍不买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》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》、《乙太拍卖业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》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4年5月14日